2009年07月11日 星期六 17:26
7月5号在新疆发生的事情很暴力很血腥,这无疑是一种野蛮的丢弃人性的行为。也正是因为其野蛮无人性的面目,致使很多同胞情绪激愤,虽然各论坛言论敏感了要审,违规了要封,但一时间关于七五事件的唾沫星子还是浩浩荡荡。在这件事上,人们对政府的观点大都是支持政府平息暴乱或是认为政府手段太软,总之就是要政府对暴乱分子施以重手,能揍两拳绝不打一拳(当然也有些"精蝇"们又会站出来拿民主说事,不合时宜,省省吧)。致于政府要怎样做,在很多媒体上都提到一个词--"依法"。这是个很理智的词,政治问题、民族问题先靠后,触犯了法律才是最直接的。"对暴乱分子依法惩治",一是如上,国家对暴力的运用要有正当的理由,而这个理由就应当界定为法律。当然,法律是统治者制定的,遵循统治阶级的利益。我知道,大家都知道。但法律毕竟是一个契约,虽然这个契约不一定多公平,但这个契约也不会多出格,这是得拿得出台摆得上桌的东西,来明的总比受受贿走走后门好上千万倍。另外,依法来处理七五这件事,还有一层道理,国家不仅仅在暴力使用上要师出有因,在暴力使用的力度上要严格地为法律所控制,相比于群情激愤的网络,这点显得尤为清醒。"依法惩治",不仅是在这件事上,还有在以后可能发生的任何突发事件上,都该被看作政府对社会的一个承诺,不滥用暴力。该判怎样的刑判怎样的刑。照这样走,就当明白不是能打几拳打几拳,而是该打几拳打几拳。如果在这件事上政府真的能严格地沿法律的途径,用法律的逻辑,依法律的条款来办。不为政治民族国际私人所左右,那便是法制社会的大进步了。在网络上关于七五,除了对政府的观点与评论,另外值得一提的就是对维族同胞了。总是有那么撮怪物,不知有何居心,抑或是仅仅怀揣唯恐天下不乱的纯粹品质,说三道四,仿佛维汉之间或者新疆与其他省市有不共戴天的深仇大恨般。我个人严重鄙视这种窝里讧的家伙。什么是敌人,不希望你好的人。中华民族各族之间共同生活在共和国的载体上,不见得非要你死我活吧。而到底是什么力量不愿各族人民团结发展呢?矛头的指向很明确,决非我们广大的维族同胞!总之,七五是劫难,是善良的人们所不愿看到的。七五又是考验,对政府,对中华大地上的各族儿女,团结,就是力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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